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自动恢复吗?
2015-05-06 10:43:56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4103次
【案例】吴某1岁时被蒋某夫妇收养。蒋某有酗酒恶习,喝完酒后就拿妻子和孩子出气。蒋某之妻受了蒋某的气后,也拿吴某出气,吴某整天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中。吴某的生父母知道吴某受虐待的情况后,向法院起诉,解除了吴某与蒋某夫妇的收养关系,吴某重新回到了生父母身边,这时吴某刚好10岁。后来吴某经过努力考上了大学,找到了一个比较好的工作,其生父母也步人老年,逐渐丧失了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吴某的生父母遂找到吴某,让其尽赡养义务,但吴某称其虽与蒋某夫妇解除了收养关系,但并未与生父母达成恢复亲子关系的协议,因此拒绝承担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吴某的生父母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吴某承担赡养义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但与亲生父母的关系不一定会自动恢复。如果该养子女还没有成年,那么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将自行恢复。如果该养子女已经成年,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应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本案中吴某与养父母收养关系解除时尚未成年,其与生父母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自动恢复,无需就权利与义务关系恢复达成协议。法院遂判决吴某对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
|
|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