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016-06-06 11:39:29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5465
内容提要:  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呢?法律明确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呢?法律明确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归母亲抚养。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最近更新
父母参与房屋的出资离婚时如何处理?
离婚后不管孩子,男子抚养权被变更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离婚时伪造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取证难怎么解决?
怀孕期间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什么是婚内财产公证,费用多少?
婚姻自由原则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
诉讼离婚中举证责任的承担
离婚起诉的时效
离婚起诉要注意的问题
离婚起诉是如何举证的
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离婚时,女方能否要求家务补偿
第三者的证据如何收集

点击排行
成都各级法院联系方式
律 师 执 业 证
离婚流程图
档案查询 律师调查业务
律 师 收 费 标 准
市司法局、市总工会联合举行“三·八”国际
什么是婚内财产公证,费用多少?
父母参与房屋的出资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姻自由原则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
怀孕期间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后不管孩子,男子抚养权被变更
离婚时伪造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取证难怎么解决?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亲子鉴定的分类及鉴定原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