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第43条 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的受害人请求

2012-05-23 16:46:01 来源:成都婚姻律师网 浏览:3799
释义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
法条内容: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释义内容: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的受害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救助的规定。

  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和人身伤害案件增多。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必须明确禁止并严厉打击家庭暴力,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和救助。

  虐待具体是指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虐待行为区别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的体罚行为的明显特点是,虐待行为往往是经常甚至一贯进行的,具有相对连续性。

  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1990年施行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包括:(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1998年公布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包括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因此,居民或者村民如果遭受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成员的虐待,当然地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反映情况,要求帮助。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也应当利用熟悉当事人生活情况的优势,尽力化解矛盾,排遣纠纷,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在职责和权限的范围内,充分履行法律规定的任务。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当履行职责,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如果尚不够刑事处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但前提是受虐待人要求处理。



最近更新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表兄弟姐妹间可以结婚吗
近亲为什么不能结婚?
老人有经济能力是否能免除子女赡养义务
监护权 利于孩子成长可以约定转移
10年没回家 “婚姻”有效吗
重婚情形已消失能否判定现存婚姻有效
妻子通奸怀孕期间丈夫可起诉离婚
丈夫怀疑儿子非己血脉 妻子哺乳期间被诉离婚
岂可“只要不离婚 打人不负责”
儿子误食药物中毒死亡 丈夫起诉离婚未获准许
流浪儿告生母吴琼遗弃案 法庭调解纠纷解决
对冒名婚姻,法院应驳回诉讼请求
“代”算法
什么是重婚罪?

点击排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五条)
·第46条 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一条)
·第50条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有权结合当地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三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