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收养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2015-05-05 14:19:56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731
       【案例一】一对夫妻含辛茹苦抚养他们在路边捡到的双胞胎姐妹11年。两年前,丈夫去世,在家庭生活更加困难的时候,老太太仍用微薄的退休工资供姐妹俩上学。但姐妹俩学习成绩不佳且沾染上了不良的习气。有关部门得知老人从未办过收养手续和姐妹俩现在的状况,据此干预此事,让老太太将她们送至福利院。而老太太和姐妹俩十几年的感情深厚,均不愿分开生活。老太太认为十几年的抚养,两姐妹就是自己的孩子,希望由她们养老送终。
       【案例二】一个患病的三岁弃婴由收养她的老人带到上海乞讨求医中得到上海好心人的帮助,在儿童医学中心接受免费的手术后痊愈。而事实上抚养她的老人家境贫困,无力承担医疗费用,更没有办理过合法完整的收养手续。
        收养是通过法律行为拟制血缘关系、变更亲属的身份,建立起养父母子女之间和其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可能会产生抚养、赡养、继承等一系列法律效果,就应该受到法律的规范。所以收养不仅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l)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同意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同胞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要领养孩子,领养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然后到当地计生办开婚育证明,再向所在地民政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领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法》还对收养关系成立的程序做了规定,只有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理登记过的才成立、生效。所以事实上的抚养行为并不能当然地被法律认可和获得法律的保护。
 

最近更新
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双方婚前财产怎么分配
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标准及承担方式
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的条件
如何认定事实收养关系
知识产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如何
继承开始后要做什么?
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
婚后获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怎样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中有关财产的问题有哪些?
怎样做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点击排行
继父或继母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的关
遗赠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遗赠订立后可以
哪些财产是不可继承的?
被过继出去的子女还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吗?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何设定?
父母过世,兄长对弟妹有扶养义务吗?
人工授精子女的抚养纠纷如何解决?
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的条件
什么是赡养?赡养与扶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继承开始后要做什么?
如何认定事实收养关系
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想把房子给孩子可孩子才十岁现在可
离婚判决前一方死亡,财产由谁继承?
知识产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