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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收养?

2015-05-05 14:15:44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168
        所谓收养,是指公民(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收养涉及家庭伦理秩序,我国法律对收养规定了一定的条件。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收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我国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便产生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收养关系人之间因收养关系的变更和解除而产生的纠纷就是收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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