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016-11-22 14:15:29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183次
现实生活中,仍有人认为,欠缺年龄这一条件而提早结婚,除了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在法律上不是夫妻关系外,没有其他什么在实质的影响,两个人事实上已经过起了夫妻的生活,和真的结婚有什么区别呢。这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男女双方之间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扶养、忠实等法定义务。虽然一起生活,但是两人之间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即如果共同生活期间,一方生病不能自理需要扶养,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就没有法律上的支持。
同时,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男女双方之间也不享有夫妻之间的互相继承遗产、在对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担任监护等权利。总的来说,对于男女之间正常的同居关系,法律是一种既不鼓励也不禁止的态度,当然其在法律上受保护程度也会不及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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