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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公证有效吗?2018-05-09 09:39:55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2770次
问:我跟我老公刚领证结婚,现在准备买房,双方都出钱,但是我老公想要在房产证上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我知道这房子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了,现在我老公想要公证,这样可以吗?
答:对婚后财产进行公证是可以的,也是有效的。 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后财产属共有财产。既己领证,婚后购房属共有财产应享有同等拥有和处分,如果男方做公证,必须举证婚前男方个人的合法收入来源。但不包括男方父母的提供的。如果包括男方的父母,那这部分是男方的父母是给你们的赠与。属共有财产。 同时婚后男方的合法收入也应计入共有财产。为了避免产生矛盾分歧,如果女方原承担一半房款,公证时应一一列明男方个人的合法收入,共有财产、女方承担的房款在房产中的份额。确保双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以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相关:婚后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人士需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 3、婚后购房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 4、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权证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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