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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再婚家庭可以生三胎吗

2019-05-28 09:15:50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2396
 一、再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再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再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提供婚检,但属于自愿选择。婚前检查大约100元左右,很多地区也免费做的。看完以上内容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再婚的流程是与初次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是一样的。但当事人在提交的身份证件上面可能有所不同。
 
  三、再婚家庭可以要三胎吗?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以上就是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如果还不清楚,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
 
  二婚可以生二胎吗如果符合上面的条例,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将不能安排生育了。也就是说没有生二胎的资格了。
 
  第二十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一)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
 
  (二)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下同)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
 (三)经批准再生育,怀孕后无紧急情况未经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人工终止妊娠的;
 
  (四)遗弃子女或者送养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
 
  (五)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残疾,或者谎报婴儿性别、谎报婴儿死亡的;
 
  (六)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
 
  (七)违反本条例再生育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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