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

2015-05-26 13:36:56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533
         【案例】A市文史馆馆员张老先生一生收藏颇丰,晚年立遗嘱将所有收藏百年后无偿赠与年轻时曾工作过的B市博物馆。后张老先生去世,B市博物馆专门新建了一栋建筑并装备了现代化的设备,准备接受这批赠物。这期间A市博物馆馆长因与张老先生的儿子是同窗好友,也极想由该馆收藏这批珍贵文物,便与之联系,张老先生的儿子考虑A市博物馆的硬件条件较好且是自己的家乡加上同学上的信任,便将文物全部转交给了A市博物馆。B市博物馆久等不见文物,知道此事后,前来索要未果,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也是明显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l)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组织。
       (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则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本案中,因受遗赠人B市博物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法院据此而判其败诉。
 

最近更新
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双方婚前财产怎么分配
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标准及承担方式
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的条件
如何认定事实收养关系
知识产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如何
继承开始后要做什么?
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
婚后获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怎样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中有关财产的问题有哪些?
怎样做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点击排行
继父或继母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的关
遗赠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遗赠订立后可以
被过继出去的子女还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吗?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何设定?
哪些财产是不可继承的?
父母过世,兄长对弟妹有扶养义务吗?
什么是赡养?赡养与扶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的条件
人工授精子女的抚养纠纷如何解决?
精神病人有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想把房子给孩子可孩子才十岁现在可
如何认定事实收养关系
继承开始后要做什么?
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判决前一方死亡,财产由谁继承?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