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兄弟争遗产 家庭团结书PK公证遗嘱

2017-03-15 09:40:36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2698

老大老三以当年签下的《安定团结决定书》为据,诉至法庭要与老二平分父亲遗下的房产一套,却因为父亲在世时,已留下公证遗嘱,写明这套房屋由老二1人继承。由于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优于其他遗嘱,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老大陈松、老三陈石要求确认老二陈涛所持公证遗嘱无效,并要求确认享有父亲遗下的304室一半产权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家住闵行的陈老伯和张老太有陈松、陈涛和陈石3个儿子。早年,老夫妻在闵行共同租赁使用公有住房304室一套。由于兄弟3人对父母的房子均存有继承之心,父母担心日后生变,故在2006年7月,父母趁健在之时,召集3子共同签订了《安定团结决定书》。决定书约定,房屋如出卖,一半房款归二子陈涛,另一半归长子陈松和3子陈石两人所有。2008年4月,母亲张老太去世。去年8月,陈老伯也因病去世。正当陈松和陈石欲持《安定团结决定书》与陈涛商量遗产、即304室的继承问题,孰料陈涛却拿出了父亲陈老伯写下的一份遗嘱,并要求按遗嘱所约全部占有304室。陈松陈石当然不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陈涛所持遗嘱无效,并由陈松和陈石享有304室房屋的一半权利。

  陈涛辩称,304室原系公房,由父母共同租赁使用。母亲张老太去世后,因当时仍为公有住房,故不存在继承问题。2009年3月,父亲陈老伯买下房屋产权,并于2009年4月取得产证。且父亲陈老伯立有公证遗嘱一份,表示304室房屋由陈涛一人继承。因此,不同意陈松和陈石的诉讼请求。

  原来,陈老伯于2009年3月出资买下这套304室房屋产权,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09年5月,陈老伯前往闵行区公证处立下遗嘱一份,遗嘱载明:我拥有坐落于闵行的304室室房屋一套的产权【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闵字(2009)第016***号】。现决定,我故世后,上述房屋产权由次子陈涛继承。

  法院认为,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优于其他遗嘱。虽然2006年签订的《安定团结决定书》带有一定的遗嘱性质,但因2009年5月陈老伯所作公证遗嘱后而失效。因304室在张老太生前系公有住房,张老太去世后,该房屋租赁权由其他租赁人陈老伯个人享有。后陈老伯买下产权后的权利应归陈老伯个人所有,因此,陈老伯以此权利订立公证遗嘱并无不当,应确认其法律效力。同时,公证机关制作公证遗嘱之程序合法,故陈松和陈石的诉讼请求,不予以支持。

最近更新
婚前财产可以一方卖吗
婚前购房可以写两人名字吗
婚前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吗
老公出轨离婚怎么判财产
什么情况下离婚女方净身出户
婚前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是如何分的
分居期间把财产给父母算转移财产吗
婚前给的钱离婚后归谁
起诉离婚时婚前财产会被分割吗
婚前共同购买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家庭纠纷问题有哪些
婚姻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婚姻登记需要什么
老公有外遇怎么处理,要如何收集证据
婚外情怎么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证据

点击排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八条)
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七条)
精神病患者伤害他人,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
孤寡老人谁来管?
被宣告死亡后的人回来了,夫妻关系怎样处理
夫妻中一方借款,但在执行中发现全部财产均
亲等
父母再婚时已成年的继子女能否结婚?
母亲能否作为原告追索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了,怎么分配婚前按揭房产?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