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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方福利分房导致一方不能再分房如何处理?2017-03-28 17:36:44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127次
因对方福利分房导致一方不能再分房如何处理? :我在2000年结婚,有一女5岁.现要离婚,请教两个问题: 一、结婚时,女方已购有一套事业单位福利房,结婚后,由于女方已购买过福利房,所以,我就不能再享受公务员福利分房和住房补贴,也未享受过住房补贴。现要离婚,女方说,该房为。请问我是否能主张:女方婚前购房款返还女方,现有住房共有。如不行,那我的住房福利权益如何得到补偿?(我问过住房公积金中心,他们告诉我,即使我离婚,也不能再享受住房福利补贴了。) 二、费是怎么计算的?一般来说,占收入的多少比率?工资外的补助如交通、通讯费补助是否也属于收入?
一般需要详细区别结婚年限和购房获得优惠年限等,建议直接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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