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出台前就结婚 办了婚礼没领证卖房为了难
2017-05-12 08:52:18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116次
王大爷今年已经92岁高龄,老伴也已86岁,二人结婚70年了,算是白金婚,家里的全家福和户口本都可以证明他们是夫妻关系,就是没有结婚证,如今卖房也是卡在了这个结婚证上。为此,他们找到和平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解释,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是在1950年颁布,但二位老人结为夫妻的时间是1945年,对于他们的婚姻状况,民政部门根本不掌握,因此无法为其办理结婚证。
为了帮两位老人解决结婚证问题,和平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也是在想办法,他们查询了相关法律规定,最后查询到,对于第一部《婚姻法》公布施行前(即1950年5月5日以前),按当时当地风俗习惯结婚,且为群众公认的,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也就是说,只要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公证处就会提供给他们婚姻关系证明。
日前,和平区公证处工作人员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上门服务,在了解两位老人基本情况后,又在邻里之间展开调查,近期通过审核后会为两位老人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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