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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的债务协议书

2019-03-26 09:41:57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2339
  一、婚姻期间的债务协议书
  甲方(男方):xxx出生于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xxxxxxxxxxxx。
  乙方(女方):xxx出生于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于x年x月x日在xx市zz婚姻登记机关自愿结婚登记。现因……(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认真考虑,愿意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夫妻关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乙方现在没有怀孕。
  (三)甲乙双方的财产分割:
  1、夫妻财产清单如下:
  (1)甲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清单:
  a、房产位于xxxxxxxx,房产证字号为:xxxxxx号,(过户时间、方式。。。)
  b、xx型号汽车一辆,车牌为:xxxxxxx,具体信息。
  c、存款:在xx银行存款为xx元。
  (2)乙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清单:
  a、房产位于xxxxxxxx,房产证字号为:xxxxxx号,(过户时间、方式。。。)
  b、xx型号汽车一辆,车牌为:xxxxxxx,具体信息。
  c、存款:在xx银行存款为xx元。
  (3)甲乙双方共同名下的财产:
  a、房产位于xxxxxxxx,房产证字号为:xxxxxx号,(过户时间、方式。。。)
  b、其余财产:甲方在xxx公司占有xxx股份,乙方在xxx公司占有xxx股份。
  2、甲乙双方财产分割方式:
  a、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支付方式为:
  1)在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
  2)分期支付,在xx月xx日前首付xxx元,以后每(时间段)支付xxx元。甲方履行前款支付义务后,上述清单所列所有财产归甲方所有,有需要变更登记或过户的,乙方应在xx月xx日前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甲乙双方个人所有的贵重生活用品,经双方协商同意,均归个人所有。
  清单如下:
  a、甲方贵重生活用品:
  b、乙方贵重生活用品:
  (四)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
  1、甲乙双方均承诺,自己在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未以个人名义对外负有债务;双方也没有以夫妻共同名义对外负有债务。若离婚后发现甲乙双方中任何一人,在婚前及婚姻存续期间对外负有债务,则由负债方个人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2、离婚后,若因一方债务问题牵连另一方负担连带责任,则另一方有权向其完全追偿。
  (五)其他要协议的内容:

 1、乙方对甲、乙双方财产状况有了完全了解,离婚后,乙方不得以甲方隐瞒财产或其他任何理由,再次向甲方要求补偿,或分割财产。
 
  2、离婚后,双方各自生活,任何一方不得侵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若甲方未在xx年xx月xx日前支付乙方人民币xxxx元,或乙方未按协议交付财产及履行过户登记等义务,则应付违约金xxxx元给对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办理房产过户要多几分),甲乙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准离婚后生效。
 
  甲方: xx年xx月xx日
 
  乙方: xx年xx月xx日
 

 二、夫妻债务如何约定
 
  1、离婚时双方有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外,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4、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种类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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