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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是如何规定的?

2015-04-07 15:21:39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855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法律要求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应遵循这样一个原则: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其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判决,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3)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4)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身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身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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