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2015-05-18 14:13:11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918次
界定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为遗产范围,除了《继承法》所列举的种类外,尚有《民法通则》可作为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分的权利。第七十五条则进一步明确: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依法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化等领域里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一般说来,因其同人身不可分割,故不可移转、让与给他人,随公民死亡而消灭,不发生继承。但有些非财产人身权利,也可以继承。如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作品享有发表、复制、发行等使用作品的权利,保护被继承人的作品不受侵犯的权利等。其中的财产权,则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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