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法规案例 >> 王辉因与冯妮解除同居关系而起诉返还财产案 |
王辉因与冯妮解除同居关系而起诉返还财产案2016-11-28 14:14:58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586次
【案例】 2007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初六)原告王辉与被告冯妮经人介绍认识,双方确认恋爱关系。后被告共接收原告小见面礼1000元,大见面礼16, 000元0 2008年5月1日(农历3月26日)双方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并同居生活,当日原告给付被告冯嘉祥猪羊礼钱40100元。冯妮所带财产:洗衣机I台、冰箱1台、彩电1部、影碟机l台、电车l辆、四组合柜l套、茶具l套、被子6条、毛毯l条、太空被1条、枕头l对、床罩1个、茶瓶1个。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务琐事发生争吵0 2009年1月21日(2008年农历12月20日)被告骑原告森地电动车回娘家居住。后经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和好未果,原告与被告冯妮解除同居生活关系。为此引起本案纠纷。 【判决】 一、被告冯妮、冯嘉祥于判决书生效后5日内返还原告王辉彩礼款II,900元及森地电动车l辆。二、被告冯妮所带嫁妆:洗衣机l台、冰箱l台、彩电l部、影碟机l台、电动车l辆、四组合柜l套、茶具l套、被子6条、毛毯I条、太空被I条、床罩1个、茶瓶1个,归被告冯嘉祥所有。 【解答】 二被告共接受原告现金17,000元,但被告冯妮已经与原告共同生活一点时间,并将一部分礼金用于购买了生活用品,因此应予以适当返还。二被告系家庭共同成员,财产为共有关系。对原告要求返还彩礼诉请有理部分得到了法院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娶亲时给付的猪羊款4000元作待客所用属赠与性质,因此法院不予支持该项请求。原告要求被告冯妮返还森地电动车l辆,理由正当,应受到法院支持。被告冯妮、冯嘉祥辫称:共接收原告现金17,000元,并在举行婚礼时冯妮已购买了嫁妆应当冲抵,因此不应该再退还原告彩礼款,证据不足,法院没有支持。法院的判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1款第(1)项,《:婚姻法>第18条。
相关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