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法规案例 >> 牛洋诉丁岚返还礼金案 |
牛洋诉丁岚返还礼金案2016-11-28 14:10:04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678次
【案例】 牛洋(男)与丁岚(女)经人介绍相识,几个月后双方订婚,男方支付给女方彩礼和其他费用共计10OOO元。后因双方产生矛盾无法化解,女方要求解除婚约,并只同意退还彩礼款2000元,而男方不同意,要求退还几乎全部礼金款。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男方诉至法院o 【法院判决】 被告丁岚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返还原告牛洋彩礼款8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婚约财产是当事人之间以登记结婚为目的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财产,若登记结婚这一目的未得以实现,接受婚约财产的一方有义务将所接受婚约财产返还给给付方。本案中,原告支付给被告彩礼款为10,000元,由于被告提出解除婚约致使双方未登记结婚,被告理应将接受原告的大额礼金10,000元予以返还。至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的磕头钱1000元、招待赞500元、小礼钱200元,因均不属彩礼,法院均不予支持。因被告已返还原告彩礼款2000元,故现被告应返还原告彩礼款8000元为宜。法院的判决依据是根据《婚姻法》第3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
相关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