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患病未告知 丈夫诉离得支持
2017-02-15 08:57:11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354次
中国法院网讯 结婚当天,新娘刘女突发癫痫病,后罗某以刘女婚前隐瞒疾病,没有告知为由,将刘女告上法庭,要求离婚。5月23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支持罗某的离婚请求。 2004年7月,罗某经人介绍与刘女相识。当时罗某已年满29岁,而刘女仅有21岁且相貌清丽,结婚心切的罗某便在两人相识两个月后登记结婚。10月5日,两人举行婚礼时,刘女忽然全身抽搐、口吐泡沫瘫倒在地,致使婚礼不欢而散。当日,刘女被送往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经诊断,刘女患有癫痫性精神障碍。由于刘女婚前就患有该病,却对罗某一直刻意隐瞒,罗某便在刘女出院后,一纸离婚诉状将刘女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婚前就患有癫痫病,但没有明确告知罗某,存在隐瞒行为。婚后不久刘女病情复发,夫妻双方无法沟通,难以建立感情,故判决支持罗某的离婚请求。 判决后,刘女不服提起上诉。2005年5月23日,宜春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