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夫妻财产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分割已经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首要的是确定财产的性质和归属,即分家析产。夫妻财产性质和归属的确定,或者根据双方的约定,或者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把握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准确界定夫妻财产的性质,是正确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
一、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根据夫妻财产性质的确定是由夫妻双方约定的还是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可以划分为法定的夫妻财产制与约定的夫妻财产制。
(一)法定夫妻财产制
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法律对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作出规定,从而确定某项财产是归夫妻共同所有或者夫妻一方所有。
(二)约定夫妻财产制
约定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可以约定财产全部或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归夫妻一方所有。
一项关于夫妻财产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才构成合法有效的约定。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约定的主体仅限于夫妻,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成为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这里的“夫妻”,指在处理财产时为夫妻,而不限于在约定时是夫妻;
2.约定的财产为夫妻个人或共同所有的财产,不得约定他人名下的财产;
3.约定应当采用法律规定的形式。 《婚姻法》l9条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约定须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
5.约定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经生效即对双方有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变更和撤销。确需变更和撤销的,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进行。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第三人(主要指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的债权人)知道的,对该第三人有约束力,否则不对抗第三人。
(三)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关系
约定夫妻财产制>法定夫妻财产制。
约定夫妻财产制优于法定夫妻财产制。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对财产作出有效的约定,则夫妻财产归属依双方的约定;夫妻双方没有有效约定的情况下,对财产的归属就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处理。任何一个离婚案件,在认定财产性质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夫妻对财产是否有约定,凡有合法约定的应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才考虑按法律的规定处理。
二、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个人特有财产制)
根据夫妻财产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还是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夫妻财产制可以划分为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
(一)共同财产制
共同财产制,是指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它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指的是根据夫妻双方约定,确认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法定归夫妻共同所有,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确认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共同所有”是指夫妻不分份额的共同所有,而不是按份共有。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之前,每一项财产,夫妻均拥有共同所有权,包括共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分别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是指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确定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它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约定归一方所有,指的是根据夫妻双方约定,确认夫妻各自保留的财产;一是法定归一方所有,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确认夫妻个人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
三、夫妻财产制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意义
根据不同标准划分夫妻财产制,可以从不同角度理解离婚财产的性质,有利于更加准确地确定夫妻财产归属,从而解决离婚财产纠纷问题。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共同所有制和分别所有制的划分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有层次性意义差别。当我们面对一项财产的时候,首先要明确夫妻. 双方是否就该项财产的归属作出了合法有效的约定,然后才能谈 及分割问题。从财产的判断到分割,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
夫妻财产的形式多样化,具体构成及项目可参考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