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如何认定媒婆收取“说媒费”的行为?

2016-05-10 09:40:10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068
内容提要:  现在,我国很多地区还保留着媒婆“说媒”的习俗,媒婆说媒成功收取“说媒费”也是既定成俗的事情,那么在法律的意义上来说,“红娘”给人牵线搭桥、介绍婚姻而收取“说媒费”是否合法?有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现在,我国很多地区还保留着媒婆“说媒”的习俗,媒婆说媒成功收取“说媒费”也是既定成俗的事情,那么在法律的意义上来说,“红娘”给人牵线搭桥、介绍婚姻而收取“说媒费”是否合法?有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案情简介】

  单身男子刘某请求村里“红娘”赵某帮忙说媒,经过赵某的介绍与撮合,刘某和唐某终于走入婚姻的殿堂,刘某主动给了赵某5000元的“说媒费”表示感谢。婚后一年,刘某与唐某争吵不断,二人协议离婚。刘某称赵某收取的5000元“说媒费”于法无据,系不当得利,应予返还。赵某辩称,其为刘某和唐某牵线搭桥需要支出一定的劳务,且两人已经结婚,说明婚介成功,所得5000元是劳务中介费,收费合理合法,不同意退回。刘某遂将赵某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红娘”给人牵线搭桥、介绍婚姻而收取“说媒费”是否合法?对此有以下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红娘”给人介绍婚姻收取“说媒费”合法。“红娘”给人说媒从性质上看与居间合同相似,“红娘”是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刘某作为居间合同的委托人需要向媒人支付报酬。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说媒费”属不当得利,应返还刘某。因为收费项目应当有相应的国家机关审批,并对收费标准进行核定,赵某没有经营正规婚姻介绍机构,不具备婚姻介绍的资质,其收取“说媒费”是乱收费,是不合法的,容易扰乱社会秩序。

  第三种意见认为,农村“红娘”给人说媒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其获得报酬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但因说媒行为产生必要的费用,则可以请求给付必要的劳务支出。

  【法官说法】

  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下面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关于“说媒费”是否适用居间合同的问题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虽然“红娘”帮他人说媒的行为从性质上看与居间合同相似,但居间合同不适于人身关系,说媒对象和“红娘”之间无法形成委托人和居间人的关系,所以“说媒费”不适用居间合同。

  第二,关于“红娘”能否收取婚介报酬的问题

  我国没有哪部法律法规提及“说媒费”“红娘费”“婚介费”,本案中赵某系一农村老妇,给人说媒全凭三寸不烂之舌,他没有经营正规婚姻介绍机构,不具备婚姻介绍的资质,他不得请求支付婚介报酬。他收取刘某的“说媒费”没有法律依据,该5000元系不当得利。

  第三,关于“红娘”能否收取劳务支出的问题

  “红娘”介绍相亲,帮人说媒,为他人牵线搭桥,必定会耗费一定的精力和时间,也需要一些费用的支出。从情理上讲,如果帮人说媒自己花费的时间和支出的费用得不到补偿,恐怕没几个人愿意“舍己为人”当“红娘”。所以,对于“红娘”牵线搭桥必要的劳务支出费用的诉求,应当适当予以支持。

  第四,关于赠与“红娘”财物的效力问题

  “相识相爱是缘分,走入婚姻不容易。”男女一方或者双方以及其父母都能认识到这一点,自愿赠与“红娘”若干金钱或财物,应解释其为有效。“红娘”可以男女一方或者双方以及其父母给的干金钱和财物进行受领并保有,给付方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媒人返还。

  综上所述,本案中的原告刘某以被告赵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5000元钱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最近更新
婚前财产可以一方卖吗
婚前购房可以写两人名字吗
婚前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吗
老公出轨离婚怎么判财产
什么情况下离婚女方净身出户
婚前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是如何分的
分居期间把财产给父母算转移财产吗
婚前给的钱离婚后归谁
起诉离婚时婚前财产会被分割吗
婚前共同购买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家庭纠纷问题有哪些
婚姻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婚姻登记需要什么
老公有外遇怎么处理,要如何收集证据
婚外情怎么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证据

点击排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八条)
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孤寡老人谁来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七条)
精神病患者伤害他人,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
被宣告死亡后的人回来了,夫妻关系怎样处理
夫妻中一方借款,但在执行中发现全部财产均
母亲能否作为原告追索孩子的抚养费
亲等
父母再婚时已成年的继子女能否结婚?
离婚了,怎么分配婚前按揭房产?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
未成年子女可以证明父母感情破裂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