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债务为何变成了夫妻共同债务?
2018-01-24 09:24:51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2558次
1、家庭共同生活; 2、婚姻存续期间。 这个把家庭共同生活排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前面是有原因的,家庭共同生活是判断债务性质的实质要件,也即主要要件。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的个人债务如果在婚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那么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来共同偿还。 婚姻存续期间是作为一般衡量债权债务的一种方式,但它也不是唯一判断的标准,如果一味只是凭借时间来断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有的时候反而会忽略了事件本身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例如: 婚后一方欠下的赌债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从时间上来看,其完全符合婚姻存续期间的条件,但是,该债务是赌博所欠,一是形成原因的违法性;二是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因此我们将婚后一方的赌债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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