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假离婚?你们能不能拿点有用的证据来?

2018-07-05 09:17:12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2186
 1、离婚后仍以夫妻相称,就是假离婚吗?
 
  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审理的一起假离婚案件中,双方离婚后在微信对话里仍以夫妻相称。男方辩称习惯了夫妻称谓,离婚后还没改口以及相互关心。法院认为此证据不足以证明假离婚。
 
  2、离婚后仍共同生活,就是假离婚吗?
 
  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审理的一起假离婚案件中,任某和潘某2013年9月5日办理离婚登记,任某以离婚后双方仍居住在一起的事实证明假离婚,但潘某辩解任某不履行离婚协议,所以他才不肯办搬离。法院认为,仅凭此不足以证明假离婚。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在2016年审理的一个假离婚案件中也表示:双方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事实并不影响离婚和离婚协议约定条款的效力。
 
  对此,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表示不服。其在2015年的一个假离婚案件中认为:双方离婚后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现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无争议,而能够确定离婚协议中离婚问题虚假而不真实,故双方财产分割问题因无离婚条件下而非真正离婚的真实表达,从实际对房产的分割违背常理公平。
 
  哎,好乱。到底听谁的?
 
  3、离婚后子女实际抚养情况与离婚协议不一致,就是假离婚吗?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审理的一起假离婚案中,李某认为离婚后孩子一直由他抚养,但离婚协议却约定由韦某抚养,所以是假离婚。
 
  珠海中院认为: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孩子抚养权分配与实际中真实的孩子抚养情况存在差异,这在现实中是客观存在的,以这种差异就认定是假离婚的理由并不充足。且离婚后不久韦某与他人再婚,两个儿子均目睹父母曾多次发生激烈冲突。
 
  估计珠海中院法官也在纳闷:能不能找个靠谱点的理由啊?
 4、双方书面约定离婚手续为假,就是假离婚吗?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2013年在一起假离婚案中,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前签订了书面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办理离婚登记是虚假手续,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处理的内容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最近更新
婚前财产可以一方卖吗
婚前购房可以写两人名字吗
婚前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吗
老公出轨离婚怎么判财产
什么情况下离婚女方净身出户
婚前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是如何分的
分居期间把财产给父母算转移财产吗
婚前给的钱离婚后归谁
起诉离婚时婚前财产会被分割吗
婚前共同购买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家庭纠纷问题有哪些
婚姻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婚姻登记需要什么
老公有外遇怎么处理,要如何收集证据
婚外情怎么起诉离婚,要准备哪些证据

点击排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八条)
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孤寡老人谁来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七条)
精神病患者伤害他人,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
被宣告死亡后的人回来了,夫妻关系怎样处理
夫妻中一方借款,但在执行中发现全部财产均
母亲能否作为原告追索孩子的抚养费
亲等
父母再婚时已成年的继子女能否结婚?
离婚了,怎么分配婚前按揭房产?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
未成年子女可以证明父母感情破裂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