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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应去哪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5-06-11 15:53:28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4042次
【热线疑问】 张伟是一位现役海军军官,常年驻扎在我国的东海海域,每年仅有十几天的探亲假,还不一定会回去。他和女友朱珠相恋已经7年了,朱珠对张伟的工作十分理解,一直都默默地支持他,并帮着张伟照顾着他的家人。张伟的家人对此十分过意不去,想在这个月底让两人去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不知道现役军人应该去哪里办理结婚登记。 【律师解答】 本案主要涉及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律问题。 军人是最值得尊敬的人,也是最可爱的人,他们为了祖国的安定,常年驻扎在边疆,很少和家人联系,更难得有时间回家。由于鲜有时间与家人相伴,他们的婚姻大事往往会陷入困境,“军嫂”虽然是一个很光荣的称号,但是许多女孩子还是没有足够的勇气选择嫁给军人。 本案中的张伟是幸福的,朱珠对他的工作十分支持,两人也有结婚的打算了。我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关于现役军人的婚姻登记问题规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登记仍按《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张伟与朱珠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时,可以去张伟所在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去朱珠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法条链接】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九、关于现役军人的婚姻登记问题 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登记仍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内容的通知》(民办函[2001) 226号)执行。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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