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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应去哪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5-06-11 15:46:40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4264次
【热线疑问】
丁伟和吕娜是一对恋人,两人感情一直很好,丁伟向吕娜求婚成功后,两人打算明年结婚。但是,上个月,丁伟因为在商场和人发生冲突,一怒之下将人打成重伤,被公安机关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听到这个消息后,吕娜很是崩溃,觉得天都塌了,但她还是很爱丁伟,还想履行当时的承诺,在明年结婚。那他们还能结婚吗?若想办理结婚登记,要去哪里才可以办理呢? 【律师解答】 本案主要涉及服刑人员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法律问题。丁伟他们可以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现今社会更为民主和自由,对于服刑人员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在不断地提升和完善。关在囚牢中改造的服刑人员,他们更渴望家庭的温暖、亲人的关心。为此,我国法律对于服刑人员结婚登记作了专门的规定,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来源于社会的关爱。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对于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问题作了如下的专门规定: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本案中,丁伟和吕娜可以申请结婚登记。若丁伟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他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果他无法出具身份证件,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而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两人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丁伟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法条链接】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关于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问题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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