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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擅自出售房屋,买方善意购买并办理过户登记的,离婚时,配偶另一方的权益如何维护?2016-03-21 11:32:35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562次
内容提要:中年夫妻庞某和石某结婚后第七年的时候,遭遇了“七年之痒”,时而吵闹不断,时而闹冷战。令石某最伤心的是,丈夫庞某竟然背着她,将家中唯一一套住房偷偷地卖给了郑某,还办理了过户登记,现在这套房子已经属于别人。为此,石某决定和庞某离婚,便将庞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要求庞某赔偿私自卖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案例】 中年夫妻庞某和石某结婚后第七年的时候,遭遇了“七年之痒”,时而吵闹不断,时而闹冷战。令石某最伤心的是,丈夫庞某竟然背着她,将家中唯一一套住房偷偷地卖给了郑某,还办理了过户登记,现在这套房子已经属于别人。为此,石某决定和庞某离婚,便将庞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要求庞某赔偿私自卖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律师解答】 本案中,石某如何维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前,法院都是依据《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规定,进行裁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之后,法院可以直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进行裁判,支持石某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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