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哪些方面的情况
2016-10-20 16:33:05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194次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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