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买断款”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1)
2017-01-10 15:59:17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266次
来源: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潭中民再终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认为:关于吴某某工龄买断款6850元是否为吴某某个人财产的问题。工龄买断款,实质是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它是基于工作而产生,并非单纯基于人身关系而产生,吴某某的工龄买断款6850元属于婚后工龄补偿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该工龄买断款已用于购买棠华商店,不存在再进行分割。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三)项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破产安置费,属夫妻共同财产。工龄买断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该工龄买断款已用于购买棠华商店,不存在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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