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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应该如何离婚?2017-12-20 09:02:52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2513次
夫妻感情不和可选择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优点和弊端: 1、协议离婚: 优点:对于双方已经协议好确定离婚的夫妻来说,如果可以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距离也比较近,那么选择协议离婚将是非常好的方式,方便快捷。 弊端: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夫妻必须到夫妻任一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如果是夫妻都在异地,那么这种就会比较麻烦了。 2、诉讼离婚: 优点: ① 双方无法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可以就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并提出诉求。 ② 诉讼的法院可以为被告住所地,并不限制一定要回户籍地起诉。 弊端:诉讼离婚相对来说耗时较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只能6个月后再起诉。 诉讼离婚被判离婚的概率: 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根据双方的感情状态来判决。判决之前先调解,经调解失败后确认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才会准予离婚。 法定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参考因素: 1、构成重婚或夫妻一方或双方与他人同居; 2、有家暴现象或虐待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仅参考因素); 5、一方消失不见,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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