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2014-12-04 09:58:46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991次
问:婚后买的房子,算夫妻共有财产,不过当时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现在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所有。我想问一下过户应该怎样办理手续?需要像二手房过户一样交契税和维修基金吗?
答:此类情况属于房屋产权的变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变更时,应当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夫妻之间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缴纳相应的工本费;至于公共维修基金如果在初次购房时已经缴纳,就不需要再次缴纳了。
|
|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