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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原配能要回财产吗?

2015-12-23 14:55:39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6730

剧情简介:董大海与苗锦绣离婚案讲述的是一出糟糠之妻下堂的故事。白手起家、结婚二十几年的董大海在外面有了小三罗美媛,为达到与结发妻子苗锦绣离婚的目的,以卖房避税为由骗得苗锦绣办离婚手续,把房子都给苗锦绣,自己只留一套小房子;得知被骗后苗锦绣万分不甘,在网上漫骂小三罗美媛且公布其个人信息,还向罗美媛泼油漆,罗美媛起诉苗锦绣侵权,要求赔礼道歉,池海东作为罗美媛人代理律师,罗鹂作为苗锦绣人代理律师。原来案情对苗锦绣不利,这官司非输不可,但罗鹂从池海东的助理潘小刚处得知董大海离婚前为罗美媛买别墅、开公司,便代苗锦绣提出反诉,要求罗美媛返还别墅,打得池海东、董大海措手不及。董大海则在潘小刚的点拨下出具假借条,虚构夫妻共同债务,逼苗锦绣和解。之后,罗鹂和罗妈为董苗策划一场离婚典礼,典礼上苗锦绣声泪俱下、声情并茂的细数两人三十年婚姻中曾经的恩爱,以及自己对家庭的无私奉献和不吝付出,使得董大海最终良心发现、翻然悔悟、浪子回头。

因董大海与苗锦绣和好了,剧中对罗美媛到底需要不需要返还别墅便没有交待,想必不少好学的童鞋会有疑问吧。那就听我细细说来。

罗鹂认为该别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苗锦绣有权要求罗美媛返还,并重新分割。于是在罗美媛诉苗锦绣名誉侵权案中提出反诉,让董大海与池海东头痛不已,疲于应付,似乎不妥协不和解就没有退路。事实上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们认为现实中这样的做法不仅程序上有问题,实体上也有问题。

从程序上而言,苗锦绣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确认董大海对罗美媛的赠与合同无效,要求返还财产,案件当事人不仅仅是罗美媛和苗锦绣,应该还有董大海,因此不符合反诉案件的立案条件。此外,两个案件所基于的基础法律关系、案件事实也不相同,同样也不符合反诉的立案条件。另外,反诉还应该在本诉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罗鹂在开庭时才提出也已经过了提反诉的时间。所以,苗锦绣是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应该另案起诉,不能在这个案件中反诉。

说完程序说说实体,苗锦绣要求分割别墅的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配偶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配偶另一方发现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小三”返还财产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支持是判令返还财产的一半还是全部返还?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审判观点认为:基于“包养”、“婚外同居”等关系发生的赠与,损害公序良俗,侵害夫妻另一方的财产权,系无权处分行为,属无效赠与,受侵害的夫或妻一方起诉“小三”返还,人民法院应该予支持,且应判令返还全部财产。至于董大海的赠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究竟是返还物还是返还款项呢?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如果赠与人给受赠人钱款让其购房、购车等且登记在受赠人名下,赠与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受赠人应返还相应的钱款;如果赠与人是把原来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车辆等变更登记为受赠人,受赠人应返还原房屋或车辆等。简单而言,就是给什么还什么,给钱还钱,给物还物。董大海给罗美媛买房,支付购房款,但房子没登记在董大海名下的,实质上赠与的仍然是金钱,而不是房子。因此,答案就揭晓了:苗锦绣不能要求重新分割该别墅,而是应该要求罗美媛返还购房款。

另外,很多人会关心,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像董大海一样,恶意制造“虚假债务”又该如何应对?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是否会被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要综合案件事实进行分析。一般如果数额较大,夫妻一方不知情,且没有银行转账支付凭证,又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法院是不会采信的。必要时,甚至还可以借助笔迹形成时间鉴定来化解,毕竟假的真不了。象董大海这样,仅有一张单方出具的借条,肯定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此外,如果借条被证明是伪造的,根据《婚姻法》关于“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前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伪造债务的一方将面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风险。

那个冷面僵尸吴大状要罗鹂说服苗锦绣和解时动用了经济学理论,计算了苗的婚姻的投资回报率,亮瞎了小编的眼球。他说婚姻是一种投资,苗锦锈在婚姻中的投资回报率算是可以了,该知足了。这是不是代表着多数出轨成功人士的心声?罗鹂则认为投资婚姻、投资男人还不如投资自己,所以要努力赚钱。呵呵,谁对谁错尚无定论。而苗锦绣在离婚典礼上总结说:“我不知道我犯了什么错,为什么会得到离婚这么一个奖励。但是,刚才我在下面化妆的时候,我和我的律师交谈,我终于知道我错在哪里了。我是这个家的金牌保姆,我伺候老人,我带孩子,我做饭,我装修房子,我是一名好管家。男人在起步阶段,也许需要一个我这样的女人,给他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但是,当他有更高的目标和追求的时候,他的需求就变化了——我从他的生活里出局了。”这个领悟是真实的,是肺腑之言更是金玉良言。人之所以称之为人,就是有复杂的情感,多方面的需求。在漫长的婚姻生活中,当一方在成长在进步,他或她的需求也会发生变化,另一方能不能觉察到并跟上对方的步伐也就决定了婚姻是否幸福,是否能继续走下去。董大海已经不是原来的董大海,而苗锦绣却依然是原来的苗锦绣,双方不在同一频道上,这时罗美媛出现了,小三应运而生虽非必然,却也决非偶然。最后她说:“我不希望我的女儿像我一样,我希望她能够爱自己,能够投资自己,不要在婚姻中忘记自己,当你忘记自己的时候,你的男人也会慢慢忘记你。”总之一句话,婚姻不是经济投资,高投资回报率并不等于幸福,当你为家庭付出时,也请留一点位置给自己,爱家也要爱自己,投资家庭也要投资自己。

池海东和罗鹂最后看到董大海和苗锦绣和好,替他们高兴得去唱歌跳舞,虽然他们少收很多律师费。同样的,作为婚姻家事律师,我们也一直秉持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古训。在接离婚案件时,一直慎之又慎,劝和不劝离。在了解完案情后我们会告知当事人一但启动诉讼,之后要想复合就难上加难了,这婚是非离不可吗,有没有挽回的余地?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会据理力争,难免露出人性中最丑陋的一面,这对原本已经互相伤害的夫妻可能造成第二次伤害,就象剧中苗锦锈被董大海的“借条”气得直骂娘。

最后,用一名耳熟能详的“名言”来结束: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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