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包养情人,女方可以要求撤销婚姻吗?
2015-03-13 13:25:48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900次
【案例】 小李、小孙夫妻二人结婚以后,妻子小孙发现丈夫小李在外面包养情人,盛怒之下向所属法院提请撤销婚姻的诉求。请问,法院会支持小孙的诉求吗? 【法律解析】 不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有两种情形:一是离婚,一是撤销婚姻。离婚是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撤销婚姻则是对违法婚姻的否定。 在我国《婚姻法》中,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只有一种,就是夫妻一方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结婚的,在结婚后向法院提请撮镅婚姻的诉求,法院会予以支持的。除此之外,都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畴。本案中,小李、小孙两人结婚时,不存在胁迫与被胁迫的情节,因此,法院不会支持小孙撤销婚姻的诉求。 【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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