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法规案例 >> 婚姻典型案例 >> 一审判决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再结婚吗? |
一审判决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再结婚吗?2015-06-23 14:52:15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4164次
【热线疑问】
赵彦和李红结婚三年后,赵彦、李红都在外面有了外遇。两人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为此李红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受理了本案,并且一审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判决下达的第七天,赵彦提起了上诉。李红在判决书下达的第十三天,便迫不及待地和“情夫”杜雨结婚了,她这样做合法吗? 【律师解答】 本案主要涉及一审判决离婚后当事人能否再结婚的法律问题。李红的做法不合法。 我国民事诉讼采取两审终审制,因此,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一审判决准许离婚后,如果被告对一审结果不服提出上诉,那么,该离婚的判决结果便要等到二审结束后才生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 48条、第1 64条的规定,一审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天之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过了这段期限,一审的判决结果便会生效。 因此,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被告在15天之内提起了上诉,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不能在二审判决作出之前再次结婚,否则就是重婚行为。如果被告没有提出上诉,那么,在一审离婚判决作出的15天之后,当事人原有的婚姻关系正式失效,各自都可以再次组建家庭。 本案中,由于赵彦在判决书下达的第七日提起了上诉,于是就要进入到二审阶段。而李红在判决书下达的第十三天,便迫不及待地和“情夫”杜雨结婚了,根据上述规定这不合法,属于重婚行为。 【法条衔接】 《民事诉讼法》 第148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164条第1款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