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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吗?通常要审理多长时间?2015-06-23 14:43:54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4159次
【热线疑问】
赵力是著名的节目主持人,他和妻子钱露结婚五年了由于是名人,他行事低调,向来都不向外界说关于家庭生活的事情。由于一直以来处于隐藏状态,加上赵力工作很忙、很少关心她,默默奉献的钱露无法再继续过这样的生活。她和赵力摊牌,要求离婚。赵力不答应,说要维持自己良好的公众形象,钱露十分生气,希望能尽快地离开赵力。她听人说诉讼比较快,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了本案。钱露希望尽快离婚,那一般离婚案件需要审理多长时间呢?在审理过程中,赵力要求不公开审理本案,法院可以这样做吗? 【律师解答】 本案主要涉及离婚案件能否不公开审理及审理时间的法律问题。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案件的审理时问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离婚案件较一般民事案件特殊,主要涉及人身关系,往往会涉及夫妻之间的种种隐私。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通常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过多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法院应当同意。 《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公开审理。 因此,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凡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一律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应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指的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公开进行,如开庭的时间、地点不公开,当事人的案由不公开,审判人员的情况不公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不公开,强制措施不公开,法庭笔录不公开等。上述离婚案件虽不公开审理,但对上述案件的判决和裁定一律公开宣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及第161条的规定,通常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经上级法院批准。如果是案情比较简单的离婚案件,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之内必须审结。 本案中,赵力可以申请法院不公开审理本案,法院应当予以准许。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问根据上述规定按具体案情处理,如果是案情比较简单的离婚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曰起3个月之内必须审结。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 第134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149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161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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