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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应向哪个法院起诉?2015-06-17 15:08:31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601次
【热线疑问】 李洒和姜维两人结婚三年以来,李洒一直对姜维拳打脚踢,姜维一直默默忍受,一直希望有一天李洒能幡然悔悟。两个月前,李洒喝醉酒回家后,对姜维又是一番恶打,导致姜维左下颚骨折,身上多处擦伤,需要住院调养一个月姜维住院期间,李洒不但不照顾姜维,还嫌姜维住院花钱。他多次来到医院对姜维大吼大叫,威胁姜维赶紧出院回家做饭给他吃。绝望中的姜维终于看明白了李洒的为人,她决定和李洒离婚。无助的她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律师解答】 本案主要涉及有关离婚之诉管辖权的法律问题。姜维可以去李洒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一直是件比较敏感而伤感的事情,双方当事人也都希望能“好聚好散”,希望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但是,凡事都不能尽善尽美,在许多无奈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不得不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针对诉讼离婚,我国法律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尽可能地保护处于弱势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条、第21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我国关于起诉地点的法律规定有一条重要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除非另有特殊规定,一般都是原告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因此,申请离婚的一方应当到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实践中,由于多数情况下男女双方户口都在同一城市,因此要求离婚的一方向所在城市的基层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我国法院系统分为基层、中级、高级、最高四个层次,离婚案件只能由基层法院受理。例如在北京,基层法院就是“××区人民法院”。此外,我国还有几种特殊法院,如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法院等,这些法院都没有受理离婚诉讼的资格。因此,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中,根据上述规定,姜维可以去李洒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 第17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1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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