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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可以放弃吗?2015-07-15 15:29:35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771次
【案例】
小武的父亲老武去世了,留有一笔遗产。老武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也没有留下遗赠抚养协议。小武是法定继承人,他被分配继承了老武两间草房。但是小武并不想要这两间草房,于是他在遗产分配完后表示放弃继承草房。他这样做有效吗,可以在此时放弃继承吗? 【律师解答】 本案主要涉及能否放弃继承权及何时提出放弃的法律问题。小武的做法无效,此时不能放弃继承。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权利和义务不同,权利是可以被放弃的,因此,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放弃继承权的人本身就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死者的配偶、子女等,那么,他必须要在遗产被分配之前,公开声明放弃继承遗产,否则会被视为已经接受了继承。而如果放弃继承权的人本身并非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遗产是死者生前决定赠与他的,那么,只要他不做出对遗产的任何声明或表示,两个月后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了这笔遗赠。反过来说,如果他想要得到这笔遗赠,则必须要在两个月之内声明愿意接受遗赠。之所以会有这样不同的规定,是为了优先照顾法定继承人的利益。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继承人因为放弃继承权而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的义务,那么,继承人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是无效的。 本案中,小武是在被分配继承了老武两间草房后才提出的放弃继承。若他想放弃继承,则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而不是在遗产已经分配后做出表示。他的做法无效,此时不能放弃继承。 【法条链接】 《继承法> 第25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遣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46条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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