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要求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返还其财产。
2015-02-26 15:11:44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4094次
张某(男)和杨某(女)于2000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还开了一家规模不大的小超市,生意红红火火,生活一直平平淡淡。2005年5月份,张某认识了另一超市老板赵某,后来两人就开始同居。杨某为了孩子,忍气吞声,一直维持着夫妻关系。2006年8月的一天,杨某检查超市的财务状况时发现,张某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于7月底在超市一次性提走了10万元。杨某找到张某询问,张某说借给了朋友,但又支支吾吾,被妻子逼得不行了,才说出实情。原来张某和赵某前段时间发生口角,闹“分手”,张某也觉得对不起妻子和孩子,想和赵某彻底断绝关系,和妻子好好过日子。但赵某提出,断绝关系可以,但必须一次性补偿其10万元。为此,张某才在超市提了10万元给了赵某。杨某找到赵某要求返还,但赵某坚决不给,无奈,杨某将赵某告上了法庭。 案例评析: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2006年11月,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给赵某10万元,是基于双方不正当的关系而产生,其处分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侵犯了杨某的合法权益,并且赵某主观上有过错。因此,判决赵某承担侵权责任,把所得的10万元归还给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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