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法规案例 >> 婚姻典型案例 >> 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
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2015-06-15 15:01:45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333次
【热线疑问】 20周岁的张力和16周岁的曲雯经朋友介绍后谈恋爱,相处两年后决定结婚。由于曲雯仅有18周岁,年纪还小,曲雯的母亲不同意女儿那么早结婚。张力很想早早地把曲雯娶过门,于是两人瞒着双方父母,篡改了户口簿的年龄,到民政部门申请了结婚登记。此事在一个月后被曲雯的母亲得知,曲雯的母亲想申请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可以吗? 【律师解答】 本案主要涉及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问题。曲雯的母亲可以申请宣告两人婚姻无效。 现今社会虽然已经逐步步入法制轨道,结婚登记也更为正规化、合法化。但是,在一些地区,尤其是比较偏远的地方,还是会发生非法缔结婚姻的事情。这就需要我国法律对无效婚姻进行规范管理。 无效婚姻不仅仅对双方当事人不利,还往往会损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7条作了规定,不仅当事人,其他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本案中,曲雯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篡改户口簿的方式非法申请了结婚登记。曲雯的母亲作为她的近亲属,可以申请宣告张力和曲雯的婚姻无效。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7条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相关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