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离婚技巧举证指引离婚程序裁判文书法规案例法律文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找律师关于我们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必须要军人同意吗?

2015-02-28 09:23:19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251
【案例】
        小王的丈夫小安在陆军某部工作,两人刚结婚的时候感情还可以,并生有一儿子。后来,小安认识了女青年小李,两人很是投机,来往频繁,并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后来,此事被小王知晓。小安向小王表示,自己今后一定与小李断绝来往,好好过日子,但是背着妻子,小安仍然偷偷与小李不断接触。小王觉得挽回小安无望,于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小安坚持不肯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三条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案例分析】
        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这是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殊的保护,对于稳定军心,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军人婚姻关系中,有时军人本身有过错,如类似本案的情况,如果再按这一规定执行,对于非军人一方就不公平了。所以《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作为对军人婚姻特殊保护的例外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为军人有重大过错: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⑧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应当说,军人有这些行为之一,即为有重大过错,其配偶提出离婚,就应适用《婚姻法》关于对军婚特殊保护的例外规定。
        本案例中,现役军人小安与情人小李多次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应认定小安有重大过错,所以法院应判决准予小王与小安的离婚请求。

最近更新
女子假冒“亡姐”登记结婚,法院判处婚姻无
表兄妹18年夫妻生活,法院判处无效
夫妻离婚为分财产上法庭
婚前存款婚后交给对方 离婚时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离异女为出国找老外假结婚反被骗
丈夫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原配
离婚案例分析
女子诉请前夫按离婚协议偿还卡债获支持
不履行分期给付抚养费义务,权利人能否申请全
子女在世并有赡养能力,能否要求由自己抚养
孙子女赡养了祖父母,能否免除对父母的赡养
父母再婚后,子女应否承担赡养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协议的,如何处理?
祖父母自愿抚养孙子女的,能否要求父母给
祖父母是否有抚养孙子女的法律义务?

点击排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七条)
孤寡老人谁来管?
夫妻中一方借款,但在执行中发现全部财产均
母亲能否作为原告追索孩子的抚养费
父母再婚时已成年的继子女能否结婚?
离婚了,怎么分配婚前按揭房产?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
患有先天性痴呆的人能否登记结婚?
女子借187万离婚逃债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被监护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争取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十八条)
入赘女婿要改姓吗?
丈夫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原配
父母再婚时已成年的继子女能否结婚?
非法同居期间,一方已经提供必要证据,主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联系邮箱:18080022000@qq.com - 在线QQ:18080022000
蜀ICP备10025313号-5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 www.hyw02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