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茹的父亲能代小茹办理结婚登记吗?
2015-03-18 16:52:06 来源:成都离婚律师网 浏览:3333次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案 情】 小茹是农村姑娘,常年在外地打工,渐渐习惯于城市生活,不愿再回到农村。小茹是家中独女,父母一心想让小茹回到身边,为他们养老送终。于是就托人在村里为小茹寻找合适的对象,但是小茹一直借口工作忙而一拖再拖。春节回家,小茹的父母眼见时机成熟,像走马灯似的让小茹四处相亲,为了让父母不再给自己介绍对象,小茹就答应与其中一人先谈谈看,心想春节一过自己就回城了,也就不了了之了。哪知,春节长假放完回到单位,小茹的父母仍然不依不饶,催促小茹赶紧回家领结婚证,小茹不同意。小茹的父亲就想代女儿去领结婚证。 【点 评】 申请结婚登记必须是双方本人而不能由他人代理。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是为了便于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进行审查,所以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亲自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结婚登记,是违背《婚姻法》规定的行为。办理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经过审查了解后,也不会准予登记和发给《结婚证》。 如果一方或双方有特殊情况而不能亲自去登记,那只有推迟登记时间,决不可以一方代表双方,或委托其他人代为登记,任何人都必须遵照执行。 因此,本案中,小茹的父亲是不能代替小茹领结婚证的。领取结婚证必须是小茹本人到场才可以申请领取。小茹的父母这样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也侵犯了小茹的权利。
|
|
本站由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于2008年7月创办。本律师不仅精通婚姻法律,并且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独到办案方法与技巧。本站已经成为法律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我们的客户遍及成都及四川周边等广大地区。我们善于倾听,从细微处入手,把握案件实质,融情、理、法于一体,善于为当事人提出顶级的策划方案,尤其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离婚案件。我们不仅在离婚诉讼代理方面,诸如离婚诉讼策划、婚外情及隐匿财产取证、快速离婚、拖延离婚、遗漏财产追查、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族企业股权、涉外离婚等方面具有专长,而且在非诉讼婚姻法律服务方面,也深入研究,服务业绩甚佳。例如离婚测评(免费)、离婚协议书把关、劝和好、劝离婚、诉讼结果预估等;特别是律师咨询解答专业、权威、细致、耐心,能最大限度为客户争取权益,避免多花成本、多走弯路。
|